■郝飛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1000億元,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北京、河北、吉林、山東、甘肅等受災地區的經營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養殖企業和農戶的信貸支持力度。
這一舉措對于受災地區的防汛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具有重大意義,而如何讓這筆新增額度切實發揮作用,成為銀行業面臨的重要課題。
筆者認為,銀行要精準對接融資需求。受災地區的經營主體需求各異,銀行應主動出擊,深入災區一線,摸排涉農、小微企業的受災損失、災后重建資金需求等情況。通過建立詳細的需求臺賬,清晰掌握不同主體的資金缺口、用款時間等關鍵信息,從而使資金能夠精準滴灌最需要的地方。
優化信貸審批流程也十分關鍵。在災后重建的緊迫時期,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銀行可以開辟受災客戶專屬服務通道,建立優先受理、優先調查、限時辦結等機制;對受災客戶貸款申請優先處理,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同時,適當簡化貸款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和審批環節,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現快速審批、快速放款,幫助受災經營主體搶抓恢復生產經營的黃金時機。
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同樣不可或缺。針對受災地區的特點和需求,銀行可以開發專項信貸產品;運用線上辦理方式,并開辟綠色審批通道,確保資金快速直達,滿足受災地區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銀行還可以調整優化信貸政策,如設立單列專項資金額度、合理延長貸款期限等,增強信貸供給的針對性和適應性,保障受災主體的金融服務不斷檔。
此外,銀行要加強與政府部門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一方面,加強與地方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合作,爭取共享承擔救災保障和災后重建重點任務的企業名單,積極開展銀企對接,及時滿足名單內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另一方面,加強與融資擔保機構、保險機構的合作,多方協同,形成支持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的強大合力。
在資金使用過程中,銀行還須強化貸后管理與監督,密切關注再貸款資金的流向和使用情況,確保資金真正用于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相關領域,防止資金挪用。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對可能出現的信貸風險提前預判和處置,在支持受災地區發展的同時,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用好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需要銀行在精準對接需求、優化流程、創新產品服務、加強合作以及強化管理監督等方面持續發力。唯有如此,方能將政策的溫暖傳遞到受災地區的每一個角落,助力經營主體加快恢復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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