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陳煒
博云新材控股股東內斗事宜,近日再次升級。
9月11日,博云新材發布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控股股東中南大學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粉冶中心”)的告知函,粉冶中心股東溫州環亞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溫州環亞”)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粉冶中心解散。
根據此告知函,溫州環亞認為,粉冶中心股東之間已經形成實質性公司僵局,可以認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且無法通過其他方法解決,故根據《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請求法院判令粉冶中心解散。
針對上述訴訟,博云新材方面表示,在其他申請人股東仲裁案件已經裁決、溫州環亞仲裁案件尚未審結之際,溫州環亞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散粉冶中心,其訴訟請求及理由不存在任何法律依據。公司控股股東粉冶中心將依法行使法定權利,積極應訴。
記者了解到,博云新材這出股東內斗的大戲,在今年年初就已經展開。而股權爭議與糾紛的起源,則可追溯到粉冶中心2011年增資擴股事宜。
2011年10月份,博云新材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中南大學對公司控股股東粉冶中心啟動的股權結構多元化改制工作已完成,引入寧波金侖、溫州環亞、寧波金潤、株洲兆富成長、株洲兆富投資等公司。
在增資完成后,中南大學資產公司對中南大學粉冶中心的持股比例由100%降為40%。但彼時博云新材稱,上述改制工作,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公司的控股股東仍為中南大學粉冶中心,實際控制人仍為中南大學。
但在相安無事6年后,雙方突然產生了糾紛。
今年2月11日,博云新材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粉冶中心,已向長沙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請求裁定寧波金侖、寧波金潤、溫州環亞等三方的增資無效。但對于具體原因卻并沒有說明。
此后,雙方正式翻臉。寧波金侖、寧波金潤、溫州環亞選擇與其他股東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這樣的“結盟”使得其在中南大學粉冶中心的持股比例增至60%,中南大學資產公司失去了對上市公司的控制,也就意味著博云新材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
但博云新材方面認為,社會投資者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是為了解決粉冶中心2011年增資擴股產生的股權爭議與糾紛。這一協議違反了教育部、財政部對粉冶中心2011年增資擴股的批準前提,即確保國資控股。
同時,公司為粉冶中心國有控股的涉軍上市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社會投資者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擬達成合計持有粉冶中心60%股權表決權的一致行動、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變化的行為,須經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軍工事項審查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社會投資者為控制粉冶中心而簽署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未履行相關法規規定的審查和批準程序。因此,“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仍為中南大學”。
也因此,雙方就實際控制人一事陷入僵局,此次溫州環亞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更是直接請求判決粉冶中心解散,被看作是其內斗再次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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